熱線電話:0731-84771828
您好,歡迎來到湖南中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發表時間:2020-09-16 16:47

湘政辦發〔2020〕36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2日


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92號)要求,解決建筑工程質量管理領域面臨的突出問題,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推動建筑業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切實擔負工程質量首要責任,嚴格履行工程建設法定程序和項目法人責任制,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實行優質優價,不得違法違規發包工程,不得要求參建單位低于成本價承接業務,不得隨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得拖欠工程預付款。建設單位應明確項目質量終身責任人,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建立工程質量信息公示制度,建設單位應主動公開施工許可、主要建筑材料、實體質量及抗震設計要求、工程竣工驗收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二、強化施工單位主體責任。施工單位對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不得轉包、違法分包工程。施工單位應建立健全公司和項目部兩級質量管理體系,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設置質量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質量負責人和質量管理員,加強對所承接項目的全面質量管理,不得以包代管。施工單位應建立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和質量責任標識制度,將工程質量管理要求落實到每個項目和員工,強化工程質量相關技術標準執行力,對項目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實施舉牌驗收,加強施工記錄和驗收資料管理,實現質量責任可追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三、壓實檢測單位的質量監測責任。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檢測合同開展檢測活動,對檢測數據、檢測結論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檢測單位應將檢測過程中發現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以及涉及結構安全檢測結果不符合要求的情況,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四、明確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應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正確使用和維護房屋,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加強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房屋所有權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務單位要定期對房屋安全進行檢查,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切實保證房屋使用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

  五、履行政府的工程質量監管責任。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監管,健全省、市、縣工程質量監管體系,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進行工程質量監督檢查和抽測。完善監督機構日常巡查檢查、抽查抽測與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項目考評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檢查制度,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和“互聯網 監管”模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質量管理標準化考評結果應用,實現市場與現場聯動。開展施工圖審查機構治理,優化施工圖審查機構考評體系,提升審查機構的審查質量和服務水平。加快實行施工圖BIM審查,推動施工圖審查模式由二維圖紙向三維模型轉變,全面提高工程設計質量。建立全省勘察設計行業信用體系,促進行業監管向信用管理轉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六、改革工程建設組織模式。積極推動全過程工程咨詢發展,規范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活動,鼓勵工程咨詢企業融合發展、資質增項。嚴格落實工程咨詢、勘察設計、監理、造價等領域執業資格人員的質量責任。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應帶頭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鼓勵民間投資項目積極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推行工程總承包,落實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質量安全、進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責任。完善專業分包制度,積極培育具有特色優勢的專業承包和勞務企業。在民用建筑中充分發揮建筑師主導作用,推行建筑師負責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七、強化工程招投標管理。構建全省規則統一的招投標市場,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加強信息化建設,打造全電子化招投標和監管流程,形成“全省一張網”。全面推行遠程異地評標。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招投標市場監管體制,推動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簡化招標投標程序,強化招標主體責任追溯,提升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強化招標主體責任和招投標事中事后監管、合同履約監管,嚴厲打擊圍標、串標和虛假招標等違法行為。嚴格評標專家管理,落實“一項目一考評”制度,健全評標專家庫專家征集、培訓、考核和清退機制,完善評標專家管理機制。(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八、推行工程擔保與保險。加快推進銀行保函、工程擔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證保險制度,擴大工程保證保險試點范圍,鼓勵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開發新的險種,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開展工程質量保險試點,完善工程質量保證和保修機制。對采用最低價中標的探索實行高保額履約擔保。開展國家、省關于“推行承諾制”的政策宣貫工作,確保招標投標擔保和履約擔保管理暫行辦法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實。(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湖南銀保監局負責)

  九、加強工程設計建造管理。貫徹落實新時期建筑方針,加強城市和建筑風貌管控,各市縣結合地域特征制定建筑設計導則。建立建筑“前策劃、后評估”制度,完善建筑設計方案審查論證機制,提高建筑設計方案決策水平。嚴禁政府投資項目超標準建設。嚴格管控超限高層建筑建設,強化對城市重點地段的天際輪廓線的管控,加強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和特殊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完善建筑設計招標和決策評估機制,推行設計團隊招標、設計方案招標方式。創建建筑品質示范工程,開展優秀建筑施工企業、優秀項目經理、優秀總監理工程師和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在招標投標、金融等方面加大對優秀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將企業質量情況納入招標投標評審因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十、推行綠色建造方式。推進綠色建筑立法,實施能效提升工程,完善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定期組織運行評估,逐步實現設區城市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加快全省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智能建造平臺研發,提升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工業化生產供給能力。推進全國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綠色建造試點工作。推廣綠色施工及其評價,鼓勵企業創建綠色施工工程。完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推廣應用綠色建材產品,及時發布、更新名錄,將綠色建材產品應用納入建設基本程序管理,推行質量責任追溯機制。(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一、合理利用既有建筑。推動開展老城區、老工業區保護更新,引導既有建筑合理更新改造。建立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機制,鼓勵按照綠色、適用要求,對既有建筑進行改造,增強既有建筑的實用性和舒適性,提高建筑能效。建立既有建筑的拆除管理制度,對體現城市風貌、反映重要歷史事件、凝聚社會公眾情感記憶的既有建筑,盡可能更新改造利用。在更新改造前,進行文物價值評估,文物價值較高的應公布文物保護單位或不可移動文物。對重要既有建筑的更新改造和拆除,充分聽取社會公眾意見,不得隨意拆除符合規劃標準、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公共建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文物局負責)

  十二、強化工程建設高標準引領。堅持新發展理念,制定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發展規劃,健全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建立完善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清單、專家名錄,實施工程建設標準全過程管控。加強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國際交流合作,推動地方標準向國際化轉變。開展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運行評估,及時發布標準的制修訂、廢止計劃,做好團體標準培優。(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三、引導科技創新驅動發展。加快建立建筑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技術創新平臺。加大建筑業技術創新及研發投入,推進產學研用一體化,突破重點領域、關鍵共性技術開發應用。推進BIM、人工智能等技術在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全過程的集成應用,推廣工程建設數字化成果交付與應用。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省級建筑業企業技術中心,支持建筑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聯合組建技術研發平臺、研究中心和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負責)

  十四、加強建材質量管理。建立健全缺陷建材產品相應處理、信息共享和部門協同處理機制,推動建材生產單位和供應單位終身責任落實。按屬地管理原則,明確相關部門監管職責,強化預拌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運輸、使用環節的質量管理。督促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和施工安裝全過程質量控制體系,實施全程信息化監控管理,建立從生產到使用全過程的建材質量追溯機制。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鼓勵制定團體、聯盟和企業標準,提升標準及質量水平,完善產品應用技術指標。鼓勵企業或團體通過自我聲明的方式,將相關信息向社會公示,承諾產品質量及責任。裝配式建筑監理單位應嚴格履行駐廠監理職責,加強進廠建筑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和部品構件見證取樣送檢和構件出廠質量的管控。在建筑工程中,嚴禁違法違規使用海砂和使用不符合質量規范標準要求的機制砂(含山砂)。(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十五、強化從業人員管理。明確企業履行職工教育培訓責任,搭建校企合作機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企業、職業院校、培訓機構建立職業培訓實訓基地。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培訓管理。完善多元技能評價體系,促進從業人員積極提升技能。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建立并完善全省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健全建筑工人信息歸集機制,對接全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促進企業使用符合崗位要求的管理人員和技能工人。建立健全與建筑業相適應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方式,大力推進建筑施工單位和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和安全生產責任險,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權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十六、加強質量安全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充實一線執法力量等事項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在現有編制和職責范圍內抓好落實。相關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明確各級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的機構,充分發揮質量安全監督作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以及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十七、強化信用評價。加強建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完善行業各方主體信用信息的認定、采集、交換、公開、評價、使用及管理機制。推進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的對接,并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等實現數據共享交換。推進建筑市場主體綜合信用評價,將工程質量違法違規等記錄作為企業綜合信用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優化企業信用評價,完善“黑名單”制度和懲罰機制,推動公共資源交易信息互聯互通和失信行為信息共享互認,實施多部門聯合激勵和聯合懲戒。(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十八、嚴格監管執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大建筑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工程質量事故和嚴重質量問題的單位及個人,加大資質資格、從業限制等方面處罰力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追究制度,對招投標活動中出借資質、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依紀依規嚴格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經辦人員的責任。強化個人執業資格管理,對存在證書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注冊執業人員,依法給予暫扣、吊銷資格證書直至終身禁止執業的處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

  十九、加強社會監督。發揮行業監督、行政監督、紀檢監察監督、企業相互監督、社會公眾監督的作用,拓寬監督渠道,形成監督合力。推行住宅工程質量信息向社會公示試點。完善信息公開制度,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外,合同訂立、項目變動、合同變更、合同中止和解除、違約行為處理結果、竣工驗收等合同履約情況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各地應完善建筑工程質量投訴和糾紛協調處理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處理原則,依法、公正、及時、就地解決工程質量投訴問題,維護投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定期向社會通報建筑工程質量投訴處理情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負責)

  二十、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工程質量監管責任,將建筑工程品質提升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規劃,細化工作任務,完善保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措施真正落地。強化示范引領,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改革創新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不斷完善建筑工程品質創新管理制度。加強輿論引導,及時宣傳各地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文件下載見附件

相關解讀



聯系我們
電話:0731-84771828
郵箱:271784426@qq.com
地址:長沙市望城區烏山街道高烏大道中段8號
掃一掃關注我們
COPYRIGHT ? 湖南中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